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1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08-临02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11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通知,浙江国贸近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至此,浙江国贸自2008年10月29日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起已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共5,073,628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2008年10月29日浙江国贸首次增持前,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4,623,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4%。2008年10月29日至11月28日,浙江国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73,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08年11月28日,浙江国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2,9696,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4%。
二、后续增持计划
浙江国贸在自2008年10月29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视市场行情可能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的股份)。
浙江国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