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编号:2008--01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28日上午10:00在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秦治庚先生主持,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人,代表公司股份540,877,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讨论,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炼铁系统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钢铁市场的发展情况,择机投资建设炼铁系统项目。
表决结果:540,877,36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郝春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