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商铺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香江”)与深圳市大本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本营投资”)于2008年11月27日签署《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27,841,830元,租赁期限为五年。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通过本次交易可以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待将租赁物业进行转租后,预计可以为公司带来相当可观的租金收入,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对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昌香江与大本营投资于2008年11月27日签署《商铺租赁合同》,租赁大本营投资持有的南昌香江家居建材城C区C1-C6(以下简称“租赁物”)商铺,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27,841,830元。
因大本营投资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同,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8年11月26日召开经理办公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六位经理人员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深圳市大本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832栋F01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菲;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受托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大本营投资成立于2001年11月7日,股东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100%。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大本营投资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资产130,311,979.82元,负债116,378,471.50元,净资产13,933,508.32元;截至2008年10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8,148,974.48元,净利润553,982.65元。
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3,027,090元,未达到本公司净资产的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位 置:南昌市解放西路999号南昌香江家具建材城C区C1-C6;
2.标的面积:总建筑面积为56,866.46平方米。C1区建筑面积11,257平方米;C2区建筑面积为14,035.05平方米;C3区建筑面积为5,022.69平方米;C4区建筑面积为8,366.44平方米;C5区建筑面积为9,185.79平方米;C6区建筑面积为8,999.49平方米。
3.经营范围:家具、建材;
4.物权权属状况:大本营投资对上述租赁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且该租赁物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了该租赁物所在地周边类似商铺的租金水平和过往南昌香江家具建材城租赁价格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出租方: 深圳大本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南昌香江家居建材城C区C1—C6;
3、交易价格:租金以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合同签订的前3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8元,每月租金合计人民币454,932元;第四、五年租金在前三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5%,即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8.4元,每月租金合计人民币477,678元。
4、租赁期限:2008年11月27日至2013年11月26日;
5、支付方式:实行按月计算,按月支付;
6、使用方式:自用或转租。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可以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待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后,预计可以为公司带来相当可观的租金收入,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对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商铺租赁合同;
2、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