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董事会获授权决定是否回购H股
2008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兖州煤业今日披露,公司通过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决定是否回购H股的相关事项,提交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据悉,兖州煤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陈长春、吴玉祥代表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获得不超过公司于该等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已发行H股总额10%的限额内、回购公司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履行相关审批、披露程序后,适时决定回购H股的具体事项。
此项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类别股东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