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唯一盈利性资产被“低价”拍卖后筹划借壳上市,ST博信日前对陕西炼石借壳一事作出正式回应。
ST博信今日公告,张政在今年8月12日竞得公司原持有的陕西炼石37.5%股权后,公司多次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案件进展情况,但截至2008年11月28日下午3时,公司尚未收到任何股权拍卖款。
ST博信同时披露,公司在11月28日下午4时40分收到了成都中院对本次股权拍卖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成都中院正式裁定将ST博信持有的陕西炼石37.5%股权转移给张政所有,股权转移手续则由张政自行办理。
由于陕西炼石上述37.5%股权在*ST申龙重组预案中“价值”4.725亿元,较5600万元的拍卖价增值了7.4倍。而在ST博信未收到相关拍卖款的背景下,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公司是否有重新“夺回”该股权的可能?
“ST博信夺回该股权的可能性较小。”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司马炜娜律师对记者表示,ST博信目前未收到股权转让款的原因或有很多,或是张政目前的确没有支付转让款,或是法院目前已收到相关转让款但未划转给上市公司。但司马炜娜强调,即便张政没有支付转让款,也并不意味着其有不想付款的主观意愿,因此ST博信未收到转让款的现实并不能对此前的拍卖结果造成影响。
记者注意到,ST博信在今年8月股权拍卖完成后,曾与张政签订了《拍卖分期付款协议书》,根据协议,张政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股权拍卖价款。其中,首款2000万元应于8月22日前支付,用于ST博信解决债务纠纷,尾款则于今年12月28日前支付。
“在此背景下,ST博信未收到相关拍卖款只能说明张政有违约的嫌疑,但并不能由此说明此次股权拍卖无效。”司马炜娜称。
值得注意的是,ST博信今日公告还表示,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刘国真在陕西炼石披露借壳事宜前从未以任何形式收到有关陕西炼石新增储量及评审备案的任何信息,对此完全不知情。而公司日前已就此事分别向陕西炼石及张政正式去函,要求对方就上述内容提供详细材料并作出说明。对此,有分析人士表示,ST博信或是以此来表示其对此前股权拍卖价格的质疑。
根据*ST申龙上周披露的重组预案,陕西炼石资产评估值大幅增值的原因在于,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在2008年5月出具了《<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上河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陕西炼石旗下上河钼矿的钼金属量以及新增钼矿平均品味均大幅增加,陕西炼石37.5%股权由此折算的价值高达4.725亿。但在今年8月的拍卖中,陕西炼石37.5%股权却是在两次流拍后最终被张政以5600万元的“低价”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