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1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就本公司为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共计人民币2100万元承担的担保责任达成了和解。
由乙方依照和解协议向甲方支付和解对价。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和解对价时,乙方应确定对该笔或有负债的偿还比例不低于其它金融机构同等条件下的偿还比例,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其他金融机构或有负债的比例高于本协议约定的偿还比例,则甲方有权按乙方所付最高比例向乙方追偿。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和解对价时,乙方因指定债务对甲方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自动解除,乙方对甲方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及其他任何义务,甲方负责解除所有对乙方资产进行的司法冻结,以及解除所有乙方指定债务而进行的资产质押手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与本公司签署的以上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后,预计将为本公司提供净利润约1600万元(具体数据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558万元(包括为子公司及为关联方、其他公司的对外担保),到目前为止,本公司通过债务和解等方式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所涉及的担保本金总额共计为人民币25684.25万元,所涉及的贷款本金总额共计为人民币8806.91万元。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其他相关债权银行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有关债务重组进展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08-050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函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