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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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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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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3版:信息披露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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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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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年1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8-02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12月1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盛军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拟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相互担保额度:

      一、互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以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即双方互保额度由原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30,000万元;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为对方贷款信用保证,有效期至2011年6月30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设施、港区开发投资、酒店服务、教育产业等。注册资本:282,185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截止200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64,112.1万元,净资产422,69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4,030.9万元,净利润48,955.2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向银行间接融资中,需要与有良好信誉和经营业绩的公司建立一种稳定的相互担保关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良好,与该公司建立互保关系,能提高本公司融资能力、有效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本次互保,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和不可控制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本公司利益。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8年11月18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0万元,占200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6.78%;其中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15,7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7,600万元,为股东担保3,5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互保合同生效后合约年限以内,在不超过相互担保额度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对方办理担保,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

      (二)会议议题

      1、《关于继续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撤消<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废纸浆项目的议案>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本公司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关于增补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08年12月1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法人印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8年12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会期预定半天。

      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传    真:(0573)82812992

      联 系 人:郑 健    庞 博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所有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为2008年12月19日一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