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特别报道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8 12 3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0版:信息披露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08年12月3日起增加上述机构作为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9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现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1月28日发布公告,本基金自2008年12月3日起至2009年1月15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08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报》、2008年12月1日《上海证券报》和2008年12月2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保函并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传真:(021)68405181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