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目现代物流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6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山东天目医药物流项目的议案》,2006年12月23日,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山东天目医药物流项目的议案》,同意与关联方山东现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现代”)共同投资山东天目医药物流项目。根据以上决议,山东天目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在济南注册成立。
200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实施土地使用权转让议案》,以解决山东医药物流项目用地问题。2008年1月30日,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实施土地使用权转让议案》 。
2008年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天目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物流项目地面在建工程的议案》。2008年4月22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天目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物流项目地面在建工程的议案》 。
2008年7月,考虑到山东现代物流项目土地迟迟得不到落实,同时考虑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复杂因素,公司管理层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决定拟将终止该项目。经与山东现代物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山东现代物流”,该公司为山东现代关联方)协商,由该公司承接本项目。山东现代物流同意承接本项目,于11月30日前向天目药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2882万元。
为了实现上述终止项目事宜,我公司于200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山东天目医药物流中心项目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08年11月24日召开的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山东天目医药物流中心项目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决议及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2008年11月27日,我公司向山东现代发出《问询函》,询问能否按期支付相关款项。截止2008年11月30日,公司财务部未收到上述款项。
我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12月3日向山东现代及关联方发出《催款函》。山东现代及关联方于2008年12月3日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向本公司做出了书面说明,并对延期付款表示歉意,同意于2008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共计2882万元至我公司。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