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11日、11月16日、11月28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分别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的通知》、《四届三次董事会补充通知》、《四届三次董事会补充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08年12月2日上午10:30,公司在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杨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通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根据江西联创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通信”)2008年10月8日召开的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联创通信股权重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查同意,为解决江西联创通信有限公司后续发展综合资源极其有限以及企业综合实力严重不足等制约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同时使公司集中精力及各类资源重点发展LED光电子产业,进而促进联创光电公司将自身打造成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电企业,公司拟通过引进具有优势资源的战略合作伙伴对联创通信进行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1、截止2008年11月30日,联创通信未分配利润约为2800万元(未经审计),剔除未分配利润后,联创通信净资产约5220万元(以实际资产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和自然人股东拟在此基础上转让部分股权,受让方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所(以下简称“五十所”)、北京和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风投资”),转让后,原自然人股东不再持有联创通信股权。
2、北京德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宝鑫电子”)对联创通信注资780万元,使联创通信的总股本扩股至6000万元。转让及扩股后五十所、联创光电、和风投资、德宝鑫电子分别持有联创通信36%、31%、20%、13%股权。
联创通信公司重组前后的股权结构对比:
投资金额(万元) | 所占股权比例 | |
一、现有总股本 | 3329.18 | 100% |
其中:联创光电 | 3260.18 | 97.93% |
自然人 | 69 | 2.07% |
二、重组后股本 | 6000 | 100% |
其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第五十研究所 | 2160 | 36%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60 | 31% |
北京和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 | 20% |
北京德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80 | 13% |
3、拟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情况简介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十研究所
五十所始建于1957年,1977年转为研究所建制,是原信息产业部直属一类研究机构,现隶属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23号;主要业务范围为通信设备和通信系统研究开发、探测设备研制等。。
(2)北京和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和风投资是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部分合伙人、安信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兴办的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为主要目标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写字楼3层B;法人代表;赵合宇;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及投资咨询。
(3)北京德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德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高新技术为主体的多元化企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南里8号楼2幢703、704、706;法人代表:赵丽;经营范围:设计、销售银行专用设备、光机电设备、光电显示屏等。
该项议案需提交江西联创通信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由相关重组方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最终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