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信泰丰董事丁某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遭败诉一案,不但彰显了监管部门对懈怠失职董事加大力度处罚的决心,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监管部门这一监管行为的肯定与支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营最终要落实人,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也就必须强化董事责任的担当。
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健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但由于董事未能勤勉尽责而造成违法违规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董事懈怠失职是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的重要原因。200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共做出行政处罚210件,其中对90家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738人(次)的董事受到行政处罚的责任追究,其中33家的60名董事向监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董事懈怠失职,绝不是董事自己的小事,而是关系市场制度和机制建设的大事。”业内人士均表示,董事一经选任产生,既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并要切实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一系列重视和勤勉义务要求,而不只是对少数股东负责,只按少数股东的要求履职。
董事勤勉尽责是公司治理制度的核心要求,只有公司每一名董事都能忠实、勤勉,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才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依法合规,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维护。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追究董事责任,包括坚决处罚懈怠失职的董事、切实保护尽心履职的董事、不断优化董事履职的环境。
此外,丁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身也是董事法律意识觉醒的一个表现。据介绍,证监会相关部门对有证据证明董事对虚假记载提出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进行过记载,或者书面向董事会表达过异议的,实际操作中是给予免除其责任的。业内专家提醒,在监管部门严惩懈怠失职董事的同时,尽责的董事在切实履职的同时,也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