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头版
2:财经要闻
3:广告
4:焦点
5:时事海外
6:金融·证券
7:金融·证券
8:观点评论
A1:市场
A2:基金
A3:货币债券
A4:期货
A5:钱沿
A6:行业·个股
A7:热点·博客
A8:理财
B1:公 司
B2:上市公司
B3:上市公司
B4:产业·公司
B5:产业·公司
B6:专栏
B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B8:汽车周刊
C1:披 露
C3:专版
C4:信息披露
C5:信息披露
C6:信息披露
C7:信息披露
C8:信息披露
C9:信息披露
C10:信息披露
C11:信息披露
C12:信息披露
C13:信息披露
C14:信息披露
C15:信息披露
C16:信息披露
C17:信息披露
C18:信息披露
C19:信息披露
C20:信息披露
市场与政策合力 人民币渐现两种趋势
中国旅游业机遇:
力推国民休闲计划
限售股问题的核心是供求关系
搁置汇改争端
应是保尔森明智选择
农民工返乡后怎么办?
上海重奖跨国公司新设地区总部
人民币跌停的逻辑
2008
年
12
月
5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8版:观点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 8版:观点评论
市场与政策合力 人民币渐现两种趋势
中国旅游业机遇:
力推国民休闲计划
限售股问题的核心是供求关系
搁置汇改争端
应是保尔森明智选择
农民工返乡后怎么办?
上海重奖跨国公司新设地区总部
人民币跌停的逻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重奖跨国公司新设地区总部
2008年12月05日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的若干实施意见》,上海对新设投资性公司给予500万元开办资助;对投资性公司升级为国家级地区总部并且达到一定营业额标准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不到半年,就有20家公司申请并被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 上一篇
下一篇 >
[推荐好友]
[打印本页]
[收藏本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