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8年11月2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12月5日下午12:30分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了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三期综合营业楼建设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全资子公司欧亚联营三期综合营业楼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15,330万元。其中:土地1,330万元,土建投资6,985万元(含变电所),装修费用7,015万元(含设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旺季市场供应,需补充流动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迎春路支行签署了金额为2,8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合同。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欧亚卖场前述2,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8—01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
三期综合营业楼建设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200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三期综合营业楼建设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认真分析沈阳市商业市场和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联营)经营状况和能力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同意全资子公司欧亚联营三期综合营业楼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15,330万元。其中:土地1,330万元,土建投资6,985万元(含变电所),装修费用7,015万元(含设备)。
二、投资主体介绍
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63号,法定代表人:高军,注册资本 :6,36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欧亚联营三期综合营业楼
建设规模及内容:欧亚联营三期综合营业楼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47平方米,该规划已经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
建设投资与资金来源:总投资15,330万元。其中:土地1,330万元,土建投资6,985万元(含变电所),装修费用7,015万元(含设备)。
该项目资金由欧亚联营自筹。
建设工期: 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建设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63号。
可行性分析:经董事会分析测算,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2010年实现销售额20,000万元。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欧亚联营位于沈阳市中华路与南京街交汇处,该区域为沈阳市繁华的商业区,且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正在建设的沈阳地铁一号线路经该处并设有站点。欧亚联营现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商场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三期综合营业楼项目建成后,欧亚联营总建筑面积可达9.8万平方米,其中:商场营业面积4.6万平方米。
公司董事会认为:建设欧亚联营三期综合营业楼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方向,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创造规模效益,实现规模发展。三期综合营业楼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老营业楼和三期新营业楼的整体经营规划和统一调整,对实现欧亚联营经营结构的优化,经营品牌的整合,经营形象的提升,经营活力的增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8—01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由于旺季市场供应,需补充流动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迎春路支行(以下简称迎春路支行)签署了金额为2,8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合同。
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同意为欧亚卖场前述2,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开运街5178号
注册资本:2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曲慧霞
经营范围: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食品、家电、钟表维修、仓储配送、服装来料加工、工艺美术、音像制品、日杂、建材、劳保用品、家具、金银饰品。
欧亚卖场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投资占其注册资本的39.66%。
截止2008年9月30日,欧亚卖场总资产93,632万元,负债58,617万元,资产负债率62.60 %,净资产34,955万元。2008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3,3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同意为欧亚卖场向迎春路支行借入的流动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由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迎春路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保证欧亚卖场的旺季市场供应,有利于其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欧亚卖场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一定的控制力,且欧亚卖场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具有实际承担能力,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债务风险可控。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对欧亚卖场提供担保计2,8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2,100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89%。
六、备查文件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