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
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以全票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合计5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合计5000万元提供担保。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8-048号)。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8-04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提供两笔担保共5000万元;为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两笔担保共5000万元)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2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不含本次会议担保金额)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经营需要,拟申请如下两笔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
1.拟向泰安市商业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2.拟向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上述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与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81号;
注册资本:1432.9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289.6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出资143.2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经营范围:烟(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家具、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畜禽产品销售;金银制品的零售、维修、翻新;音像制品零售、场地租赁、通讯器材(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除外,凭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主、副食品加工、销售;常温、冷藏食品销售;图书报刊零售;家用电器维修;奇石展销。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9025.2万元,净资产为7517.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48%。
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经营需要,拟申请如下两笔流动资金贷款,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1. 拟向东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同意为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该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
2. 拟向东营市工商银行西城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同意为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该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与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营市西二路468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家用电器、家具、办公设备、电子设备(不含专控)、水产品、工艺品、通讯器材(不含发射装置)、摄像器材、照相器材、农产品、化妆品销售;彩扩;电脑成像;场地租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黄金珠宝销售及服务;服装干洗;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销售;主食、烘烤食品、裱花制品加工销售;美容(不含医学美容)。(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3150.51万元,净资产为12921.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02%。
三、董事会意见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两公司在当地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07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同意为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采用10%保证金加90%担保的形式办理的10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业务提供银行担保,担保金额9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目前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该笔国内信用证业务已到期,上述900万元的担保解除。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担保金额),全部是为公司子公司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