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的议案;
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和部分成员的议案;
1、同意孙克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张力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丁荣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邓恢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的三位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张力强先生、丁荣军先生、邓恢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力强,男,1963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国会计协会会员,中共党员。历任株州电力机车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审计处处长等职,现任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丁荣军,男,1961年11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副所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等职,现任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3、邓恢金,男,195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现任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08-01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1、同意张力强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孙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2月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 克,男,1955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铁道部工业总局生产处工程师、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多经发展部副经理、北京铁工经贸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北京铁工经贸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08-01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时
二、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2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制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和部分成员的议案;
5、审议更换部分监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1、2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详见2008年10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第D041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5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12月17日—18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4、联系人:季晓康、胡志强
电话:0733—2837786
传真:0733—2837888
邮编:412007
5、其他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其食宿、交通费自理。
2008年12月 5日
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2、对大会公告所列第 项事项投赞成票;
对大会公告所列第 项事项投反对票;
对大会公告所列第 项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