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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 临2008-02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拟投资江苏新荣船舶修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下称中船澄西)拟出资5089.8万美元与香港辉雄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辉雄)、江苏长荣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长荣)三方共同投资,对江苏新荣船舶修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合资设立中外合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中船澄西董事会办理签订合资公司合同等与本投资项目相关的事宜。

      成立后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9980万美元,其中:中船澄西占注册资本51%,香港辉雄占注册资本25%,江苏长荣占注册资本24%。合营期限20年。

      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由于本次投资金额远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