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3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023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207 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15日;
● 除 息 日:2008年12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12月19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08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8年 5 月 16 日的《上海证券报》。因资金计划原因,本公司未能在两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特此向广大股东致歉!现将有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8,314,292.01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31,429.20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159,174.79元。公司拟定以2007年末总股本4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9,936,000元。
根据国家税法等相关规定,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及合格的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所得税按10%的税率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现金0.207 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3 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15日;
2、除息日:2008年12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12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08年12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下列5家股东单位现金红利(不扣税,0.023 元/股)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股东账号 | 股东全称 |
B880179104 |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
B880855996 |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
B882613413 | 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B881013301 | 江苏兴园软件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B880046521 | 杭州之江发展总公司 |
2、除上述股东外,其余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本公司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5—84711172
联系人:江学军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18楼A座
邮 编:210029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358 股票简称:国旅联合 编号:2008-临023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08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8年 5 月 16 日的《上海证券报》。
因资金计划原因,本公司未能在两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特此向广大股东致歉!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