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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时机已经成熟 券商呼吁松绑集合理财
    2008年1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宏斌
      券商集合理财资产规模仍偏小
      ⊙本报记者 王宏斌

      

      “对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而言,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内某大型创新类券商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高层人士日前对记者直言。

      统计显示,从2004年底证监会正式批准发行到今年11月底,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数量大概达到60余只,管理资产规模近千亿。不过,相对公募市场而言,这只是“小儿科”。据相关数据,共同基金目前已达到400多只,规模超4万亿,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规模预计也在1万亿以上,民间私募基金在高峰期也曾达到几千亿的规模。

      偌大的理财市场,拥有丰富市场经验和明显人力资源优势的券商却并不占先机。尤其是民间私募基金的蹿红更令券商十分郁闷。上述券商人士有些抱怨地告诉记者:“本质上,集合理财是私募性质的,但实际上在监管中同公募基金一样,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券商理财业务的发展。”

      他表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之所以发展不足,目前最大问题并不在于营销方面,而在于实行的审批制度影响了市场的积极性。他说,券商同一时间往往只能申报同一类型产品,而且从申报到正式批准一般需要大半年左右的时间。这期间市场其实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与当初公司设计产品时有很大不同,常常导致获批后募集困难,而即便募集勉强达到目标规模,管理的压力也很大。

      “长此以往,券商集合理财业务不仅与公募基金无法竞争,在与银行理财产品和民间私募基金的竞争中,均将处于劣势”,该人士显得有些忧虑。他同时建议,将民间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的最好途径,就是扶持券商做大做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无独有偶,南方某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此间也告诉记者,现在的审批制让券商缺乏操作的灵活性,丢掉了很多市场机会。他提出,如果改为备案制,券商可根据市场状况,随时推出可灵活配置的产品,比如主题投资型,或根据区域市场特点,设计不同收益风险特征的产品满足区域客户需求,从而拉开产品差异,丰富产品结构,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滚动发展。

      另外,也有多位接受采访的券商人士表示,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券商综合实力、规范水准和抗风险能力已有了质的提高,而且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模式包括风控措施等都已非常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对券商集合理财业务松绑,实行备案制是合乎逻辑的。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提出,监管部门的审批制除了考虑风险因素外,也有调剂市场资金供给的因素。针对这一看法,上述南方某券商人士认为,这一问题其实也可交由市场自身调剂。比如在熊市,也可发行相关主题型产品,提高入市比例。“我们建议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其目的就是提高这项业务的生命力和活力,当然也是提升券商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