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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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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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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9版:信息披露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华阳农药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及2008年十二月份、2009年
    一月份计划开盘和加推项目的安排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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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08年1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08-022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原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国投新集板集发电有限公司”,经工商部门初审确定为“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项目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2、投资金额和比例: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计划注册资本金9亿元,我公司按照55%的比例出资4.95亿元。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我公司按照55%的比例出资1100万。

      3、投资期限: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十年。

      4、预计投资收益率: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82%。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市场风险:受经济周期影响,在经济低谷期,用电需求可能会减少,发电设备利用小时降低,影响经济效益;

      2、投资行为可能存在未获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股份”),拟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共同投资设立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电力公司”),开发、建设和运营一期工程2台600MW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工程”)。本公司与皖能股份出资比例出资分别为55%、45%。

      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4日召开的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国投新集板集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投资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电力生产和销售,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法定代表人:白泰平,注册资本:人民币7.7亿元。2007年未总资产102.83亿元、净资产52.72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新集电力公司由本公司和皖能股份分别按55%、45%的比例出资设立。新集电力公司成立后经营范围为:建设、运营一期工程2台600MW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设施,电厂后续项目开发,生产并销售电力电量及有关的附属产品。

      新集电力公司一期工程2台600MW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是建设在公司所属板集煤矿附近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厂址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境内。一期工程所用煤炭直接利用皮带走廊从板集煤矿输送。板集煤矿计划于2009年下半年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安徽省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并经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审查,尚待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准。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估算为45亿元,总投资概算按国家核准的投资总额确定,最终投资以工程竣工决算审定额为准。预计建设总工期37.5个月。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82%。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新集电力公司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估算为45亿元,注册资本金为投资估算总额的20%,即9亿元,首期出资额2000万元。

      2、认购股数

      本公司认购55%,皖能股份认购45%。

      3、投资方式

      投资双方在公司登记注册日前夕按股权比例同时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到位。其余出资额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在一期工程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准后,根据工程进度,另行商定分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本公司按照55%的出资比例计算,首期应出资1100万元。

      4、合资期限

      新集电力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十年。

      5、协议生效日期

      2008年12月8日本公司与皖能股份签署了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180日后,如公司还没有注册成立,除非各方另行达成协议,否则协议和章程的签署自行失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设立新集电力公司首期出资额为1100万元,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6%;其余出资额由投资双方按股权比例在一期工程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准后,根据工程进度,另行商定分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筹措。

      2、该项投资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和新增同业竞争。

      3、项目投资的意义

      该工程属于煤电一体化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优先发展煤电联营企业、鼓励煤电集约化的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机组有利于资源节约,实施煤电一体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安徽能源基地的优势,变输煤为输电,减轻煤炭运输压力,实现华东地区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

      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满足华东电网及安徽电网“十一五”末及‘十二五’期间电力负荷的需求,有利于支持华东地区和安徽省的经济发展。工程的建设将增加华东电网电源储备容量,有利于稳定华东电网“皖电东送”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工程所在地利辛县为国家级贫困县,目前尚属于安徽省较贫困的地区。随着本项目煤电一体化的建设投产,将十分有利于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带动亳州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促进当地尽快脱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经济周期影响,在经济低谷期,用电需求可能会减少,发电设备利用小时降低,影响经济效益。

      2、环保风险: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可能存在环保指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情况;

      3、审批风险:该项目还没有经过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4、采取措施:积极筹备,做好项目申报;利用公司煤电一体化的优势,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主动进行相关环保投入,达到国家要求的各项环保指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设立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2、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