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管理人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管理人经征询控股股东并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管理人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到目前为止且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管理人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08年11月27日被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2月29日起实施停牌,公司将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08—083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
公 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 年12月29 日(星期一)下午14 时
2、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会议议题: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最迟将不晚于2008年12月18日公布。
6、会议出席对象:截至2008 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7、其他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8、管理人委托广西北生药业股份证券部负责股东登记事宜: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 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7:00,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 邮编:536000
(4)联系人:吴斌 电话:0779-3226206 传真:0779-3226229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8 年12月12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 |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都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