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OO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08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二OO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所持(代理)81756000股份(其中:非流通股份81756000股,社会公众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8%。公司5名董事、2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张献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公司于2008年11月25日与南昌瑞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昌瑞凯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南昌瑞凯公司。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1756000股,占实际参加本议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实际参加本议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实际参加本议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1756000股,占实际参加本议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实际参加本议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实际参加本议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公司邀请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邓川、刘红星律师到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及表决程序、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08-05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0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8年12月11日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长杨晓斌先生因公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董事朱霆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献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晓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晓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朱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姜久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姜久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邓红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邓红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森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森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吕先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吕先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陶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陶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
以上7名第六届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见附件4。
公司独立董事唐欣、张挥、詹华明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附件5)。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提交公司二00八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8年12月29日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通知见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第六届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晓斌先生: 5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劳动经济专业。先后担任《中国劳动报》记者、国家劳动部教育培训中心处长、好孩子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好孩子集团总裁助理、本公司董事长、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朱霆先生:33岁,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在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姜久富先生:63岁,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原国营七六六厂教育处处长、本公司宣传部部长、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四川省电子学会广电专委会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省电子学会广电专委会副主任。
邓红光先生:44岁,汉族,中共党员,工程师,大学学历,西安交通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毕业。曾在本公司技术科、教育处、劳资处、人事处、证券部工作,曾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综合管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产运营部经理。
陈森林先生:45岁,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毕业。曾在北京市司法学校任教,现任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吕先锫先生:44岁,汉族,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审计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研究室主任,现任四川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四川省审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陶雷先生:42岁,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毕业。曾在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附件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陶雷、陈森林、吕先锫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 年 12 月 11 日于成都
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森林,作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森林
2008年12月10日于北京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吕先锫,作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吕先锫
2008年12月10日于成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陶雷,作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陶雷
2008年12月10日于北京
附件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陈森林
2. 上市公司全称: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陈森林(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字):陈森林
日 期:2008年12月10日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本人姓名:吕先锫
5. 上市公司全称: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吕先锫(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字):吕先锫
日 期:2008年12月10日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7. 本人姓名: 陶雷
8. 上市公司全称: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9.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陶雷(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字):陶雷
日 期:2008年12月10日
附件5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欣、张挥、詹华明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及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欣、张挥、詹华明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08-05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定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以累积投票制度方式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关于提名杨晓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朱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姜久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邓红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陈森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名吕先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名陶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公司以累积投票制度方式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关于提名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周松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四)、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于2008年12月24日-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
电话:028-86316723
028-86316733转8826
传真:028-86316753
邮编:61004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08-05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于2008年12月11日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两人,实到两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松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松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建明先生、周松涛先生的简历附后。
以上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二00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监事将由职工代表担任。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建明先生:44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曾任中国航空工业部中国航空机载设备总公司经营部经理、深圳市格兰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永利泰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天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2. 周松涛先生:34岁,大学学历,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在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在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