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市场统计“基本法”公开征求意见,即将颁布施行。这部《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首次提出“证监会统计部门”的概念。事实上,在证监会层面建立专业的统计部门势在必行。
在我国金融业监管的部委当中,央行、银监会和保监会均已设置专门的司局级部门负责统计调查工作,专业统计部门所辖人员均在几十人,承担的职能也相对深入和复杂;但在证监会,目前专业承担统计职能的只是市场部的统计分析处,无论从层级、人员数量和职能上,均弱于其他相关部委。
“随着市场的发展,监管工作任务更加复杂艰巨,把握市场发展规律和风险分布需要更多的基础统计信息支撑;广大投资者也迫切需要更加便捷地获得权威数据,以了解证券市场发展整体概况。”从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上述表态即可看出,设立专门统计分析部门,对于做好监管工作,满足投资者需求均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的制定有六个基本原则,即:整合统计资源,建设统计系统,统一统计出口,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信息的共享,明确统计责任。”可以预见,上述原则所涉及的具体工作,亦需要有专业部门的落实、细化和推进。
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为例,目前市场上使用的统计指标中,很多都没有统一标准和口径。有关专家指出,“就算市盈率这个比较基础的指标,统计的方法也有很大差别,有的统计按照总量计算,有的统计剔除亏损公司,一个人说的市盈率与另一个人说的市盈率,很可能不是同一个口径。”类似的口径问题并不少见,在上市公司分类、创新工具的统计方法和口径方面,都存在上述问题。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办法》颁布实施后,证监会将出台若干细则,明确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同时明确对创新工具的统计方法和口径。在明确口径的顺序上,将按照口径分类的方式,逐类予以明确,总体思路是“先宏观、后微观”,先明确宏观决策依据所需的统计指标口径,后明确市场和投资者需要的统计指标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