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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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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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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公司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1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沪市数家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新安股份、士兰微、浙江阳光今日均披露公告,浙江省认定新安股份、浙江阳光以及士兰微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而亚宝药业则被山西省认定为2008年山西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这些公司的税负,提高公司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