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人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公告
2008年1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8-02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起人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
比例低于5%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1日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递交减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2008年6月26日解除限售条件至2008年12月11日收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售出本公司股份“广东明珠”(60038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93,5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
截至2008年12月11日收盘清算后,股东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票16,409,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15,7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93,800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