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08 年12 月23 日上午9:30 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8 年12月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
现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会议时间: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武珞路28号长信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关于转让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2)关于转让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3)关于转让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70%股权、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4)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5)关于与“长印包装”签订《债务重组及设备转让协议》的议案(此事项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4、参加人员及参加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12月18日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08年12月22日下午5:00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2008年12月22日下午5:00之前本公司收到为准)。
5、其他事项: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12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权证号: 持股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