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朱永明、曾刚委托独立董事林万祥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两项议案投赞成票。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定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规定第三款:“(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批准和签署单笔金额在公司净资产2%以下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批准1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增补修改为“(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批准和签署单笔金额在公司净资产2%以下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批准1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该投资权限仅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包括关联交易和非生产经营活动。”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于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30日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三、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组织、安排参会股东参观、考察成都周边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本次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需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事29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8-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 0。
4、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8-86119148 传真:028-86154162
(3)联系人:贾雪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