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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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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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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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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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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8年1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12月15日起,东莞银行在其全国的所有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开始代理销售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泰达荷银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开通以上基金的定期定额相关业务。

      一、销售网点

      东莞银行在东莞地区的106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0769-22118118或拨打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投资者亦可以登录东莞银行网址:www.dongguanbank.cn查询。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安排

      1、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含100元)。东莞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受理投资者提交的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东莞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扣款金额以上述东莞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应自 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处理。

      5、定期定额业务的其它事项及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莞银行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以上各只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也可致电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698 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的语音系统或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aateda.com查询。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