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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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的规定,经副董事长李军先生召集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就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宜,以董事通讯、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全体十位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李丰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
二、根据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刘绍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同意曹建雄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和总经理职务。
四、根据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推荐,同意聘任马须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决定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新一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副董事长李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之职。
董事会同意将下列两项议案递交本决议作出后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1、审议李丰华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2、审议选举刘绍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3、审议曹建雄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4、审议选举马须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绍勇先生1978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通用航空公司飞行大队大队长,中国通用航空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山西省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司长。2000年至2002年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4年8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2004年8月起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2004年11月起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先生毕业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5年获得清华大学EMBA学位。刘先生具有一级飞行员职称。
马须伦先生1995年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任中国民航总局财务司副司长,1998年12月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副总裁,2002年民航联合重组后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常务副总裁,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04年12月任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党组成员,2007年初任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马先生具有硕士学位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