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已于2008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08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表决董事14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出资6亿元人民币设立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联席公司秘书辞任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 同意魏伟峰先生辞去公司联席秘书一职。
2、 同意继续聘任魏伟峰先生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3.06条规定的授权代表替任人。
3、 同意继续聘任魏伟峰先生为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第Ⅺ部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通知的授权代表。
有关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于联席公司秘书辞任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857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依据2008年11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在西安高新区投资研发基地项目及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拟投资6亿元人民币设立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中兴新软件”),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08年12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应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表决董事14名。会议表决情况为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投资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审批范畴,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从事通讯设备/终端设备、业务应用、网管系统、通讯设备系统驱动、通讯服务性业务的软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其他软件开发及咨询业务及进出口业务
4、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
5、出资形式:现金
6、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亿元人民币,占有西安中兴新软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拟在西安投资设立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运作本公司西安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通过本次投资,本公司将更好地促进西安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推动本公司业务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投资,本次投资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858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席公司秘书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谨此宣布,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魏伟峰先生(以下简称“魏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职务,自2008年12月12日起生效。同时,冯健雄先生(以下简称“冯先生”)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确认,已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8.17(3)条有关公司秘书的规定。
于魏先生辞任后,冯先生将独立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一职。魏先生将留任本公司为根据上市规则第3.06条规定的授权代表替任人及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第Ⅺ部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通知的授权代表。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魏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确认概无任何有关魏先生辞任之其他事宜需获本公司股东垂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