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 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提出股改动议。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同上。
二、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 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 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12 月15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8-08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转来的资料,主要情况如下:
经有关单位核准,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控股”),同时增加注册资本到人民币10亿元。增资后大新华物流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租赁有限公司和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占大新华物流控股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43.12%、5.4%和0.48%。本次增资后大新华物流控股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没有变化。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