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根据各方协商的结果,经股改动议人提议以及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湖科”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并于2008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新的股改方案请见上述公告以及当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及摘要(修订稿)。
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刊登了《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2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10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8年12月8日、2008年12月15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八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8年12月11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进行分类表决,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2008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8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S*ST湖科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8年12月11日-2008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日的每日9:00至17:00时,2008年12月19日9:00-12:00时。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2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中的任意时间。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92;投票简称:湖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738892 | 买入 | 同意 | 1股 |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可在规定登记时间里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日的9:00-12:00时、13:00-16:00时,2008年12月19日9:00-12: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403室
邮政编码:0500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丽
电话:0311-85914663
传真:0311-85914726
电子信箱:hudakejiao600892@163.com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备查文件: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依照本人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如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投票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签署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