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8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牟德学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于2008年5月26日生效后,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空缺1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宏信置业”)于2008年12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兴俞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后以决议形式形成审查报告,同意将陈兴俞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做出的以下决议:
董事会同意将陈兴俞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陈兴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换届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及管理层,新当选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原审计机构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上出现脱节,不能更好的沟通和配合,为保证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的顺利完成,公司已与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一致意见,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公司提供2008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董事会同意改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候选人简历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附后。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陈兴俞简历
陈兴俞,曾用名陈兴渝,男,汉族,194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执业律师。1960年3月至1977年5月,就职四川省达县地区肉联厂;1977年6月至1979年6月,任四川省达县地区肉联厂干部;1979年6月至1980年7月,任四川省达县地区商业局干部;1980年至今,就职四川省达县市律师事务所、达县市经济律师事务所、海南大千律师事务所、四川安序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律师、副主任、主任、律师。2008年3月至2008年6月,任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兼任四川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为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截止目前,陈兴俞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持有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陈兴俞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限制担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陈兴俞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议。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述 林楠 曾廷敏(签署)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依据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通过了解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述 林楠 曾廷敏(签署)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通过了解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议。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述 林楠 曾廷敏(签署)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08-089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08年12月8日收到本公司监事时永钢先生书面辞职申请,称因工作原因,自愿辞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名的,在选举出的新任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鉴于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空缺一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股东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樊静女士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有鉴于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监事会做出的以下决议。
同意时永钢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的新任监事就任时生效。
同意将樊静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樊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樊静简历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附后。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樊静简历:
樊静,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1993年至1997年,就职于建行四川省分行内江分行房信部任出纳;1999年2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会计。
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为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截止目前,樊静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持有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监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樊静女士的相关资料,认为樊静女士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限制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确定樊静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第七届监事会做出的上述决议。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述、林楠、曾廷敏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 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08-090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日期:2008年12月31日(周三)9时30分,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出席对象:1、2008年12月25日(周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4、《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5、《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6、《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7、《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四项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10月23日(周四)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081号)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08年第七次会议公告(2008-082号)。
上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周二)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088号)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0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089号)。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6日(周五)至2008年12月30日(周二)17时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8号天王星商务大厦C座5楼(邮编401120)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3-67033765
联系人:胥伟
2、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投票意见附后。
委托人(单位)深圳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