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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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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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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3版:信息披露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房地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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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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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房地产的公告
    2008年1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上海三毛 股票代码:600689 编号:临2008-033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房地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受让标的为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独幢七层办公楼,实际建筑面积2130.57平方米及相应的占地面积的50%,即建筑面积1065.285平方米及相应占地面积,转让价格为1066.88万元。

      ● 本次交易:通过与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协议转让取得。

      ● 该协议受让行为经公司200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做好与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后续工作,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共同签署了《房地产转让协议书》,交易标的为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独幢七层办公楼,占地面积452平方米,建筑面积1943.73平方米,实际勘丈面积2130.57平方米。实际转让标的为上述实际勘丈建筑面积2130.57平方米与土地面积的50%,即建筑面积1065.285平方米及相应占地面积,转让价格为1066.88万元。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转让方: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甲方)

      1、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斜土路783-791号;

      2、法定代表:张德良

      3、公司类型:国有企业(法人)

      4、经营范围:毛纺织、印染专业技术领域内的科技经营业务及研制、产品委托加工,毛麻纺织产品及设备、染料助剂的研制、项目承接,计算机自控和软件的应用及其信息服务,纺织原料、纱线、织物的各项品质检验(以上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5、注册资本:361.4万元

      转让方: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同属甲方)

      1、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988号;

      2、法定代表:胡申伟

      3、公司类型:国有企业(法人)

      4、经营范围:纺织领域的科研及四技服务,测试剖析及纺织工业制品的加工,纺织,化工产品的研制、试销,机电产品,电子产纺织工业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串换,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附设:招待所。

      5、注册资本:2992.10万元

      受让方: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4-1484号;

      2、法定代表:张文卿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4、经营范围: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1)、生产和销售毛条、毛纱、纺织品及服装、销售自产产品;

      (2)、毛纺织技术的咨询;

      (3)、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业务(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5、注册资本:20099.1343万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受让的房地产位于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房地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卢字(1998)第002462号”,占地面积452平方米,建筑面积1943.73平方米,实际勘丈面积2130.57平方米。

      2、该房地产建于1995年,为七层科研办公楼,土地性质为国有,研究设计用地。权证户名为“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其中50%的权利属本公司,因故尚未办理权证分割等登记手续。本次受让50%的权属变更后,该房地产权属100%归属本公司。

      3、本次受让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为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3月31日。评估结果为:帐面值65.56万元,评估价值为1946.65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

      4、本次受让的房地产位于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房地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卢字(1998)第002462号”,占地面积452平方米,建筑面积1943.73平方米,根据2008年10月13日卢湾区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确认,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2130.57平方米,比房地产权证面积增加186.84平方米。

      5、根据评估价格计算,该房地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0015元。

      按实际转让面积2130.57平方米的 50%(含增加的186.84平方米)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0015元的转让单价确定,即建筑面积1065.285平方米及相应占地面积,实际转让价格为1066.88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独幢七层办公楼,建筑面积2130.57平方米及相应的占地面积。

      实际转让标的为上述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50%,即建筑面积1065.285平方米及相应占地面积。

      2、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转让价格按评估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0015元的单价实施转让,转让总价为2133.766万元。鉴于该房地产50%的权利实际已归乙方所有,故双方约定,此次转让的实际价款,按实际转让面积(即转让标的总面积的50%)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0015元的转让单价确定,即实际转让价格为1066.88万元。

      3、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房地产转让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第一期: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的30%(即320万元),甲方收款后出具有效凭证(收据,下同);

      第二期:甲方向乙方移交甲方所持有的转让标的产权过户登记的有关证书、文件(包括房地产权证原件、转让房地产标的的立项审批、建造设计资料、授权委托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证明)等资料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的60%(即640万元);

      第三期:甲方完成搬迁、承租清退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后,在双方办理交接签收手续后次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的10%(即106.88万元)。

      4、其他约定

      (1)、双方共同委托房地产评估,评估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2)、转让过程中(指本次实际转让部分,即实际转让面积1065.285平方米,实际转让价1066.88万元部分)发生的各项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

      (3)、若因本次转让发生的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

      5、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作出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受让房地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市斜土路781-783号房地产,权证户名为“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其中50%的权利属本公司,因故尚未办理权证分割等登记手续。本次受让该50%房地产,将该房产权属统一为本公司所有,即本公司与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已解决,同时增加了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房地产转让协议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