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29,2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6%。会议由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周峰、梁峰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29,252,400股同意,0股反对,10,0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二、关于为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年内提供不超过8亿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林地产”)做大做强,满足其后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仙林地产一年内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128,949,286股同意,72,900股反对,240,214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经公司法律顾问周峰、梁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苏法永律股字(2008)第56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