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2008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08-029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闻科技”)持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65,73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8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博闻科技将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的46,956,6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289,905股,限售流通股25,666,695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同日,博闻科技将其持有股份中的3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该项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08年12月15日,博闻科技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5,739,24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35,933,372股,无限售流通股29,805,868股。限售流通股35,933,372股中的30,000,000股做了质押。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