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上午9:00点。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虹口区保定路325号海烟大酒店16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徐荣军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80,857,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457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冰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作模式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180,857,781股,意见如下:
同意:180,855,275股,占参加表决的总股数的99.998614 %;
反对:2,506股,占参加表决的总股数的0.001386%;
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总股数的0%;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3 股票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2008-033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6日上午在海烟大酒店16楼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为子公司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林有限”)向上海银行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其中:由于上海市杨浦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梅林有限向上海银行杨浦支行借款其中的200万元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向贷款银行上海银行杨浦支行提供保证担保800万元,向上海市杨浦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保证反担保200万元。期限为壹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梅林有限注册资本800万美元,本公司投资比例为75%,主要经营罐头食品。截止今日(含本次借款),梅林有限资产总计20912万元,负债合计131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99%。
截止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6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08年11月30日公司净资产(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9.55%。
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3 股票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2008-03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完成了转让原分公司营养食品厂资产的产权交接,转让的价格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评估、且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价值为准,具体价格为3465.38万元(详情请看公司于2008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