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2008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08–041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科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佛山市科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公司正式收到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联合发文(2008年第60号),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