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明年1月起险企报送分类监管信息
2008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报送保险公司分类监管信息的通知”,将分类监管向前推进一大步。
据悉,分类监管涉及各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各公司自2009年1月起开始报送分类监管信息,首次报送的为2008年年度信息。
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按《分类监管信息因子代码表――财产保险公司》要求报送法人机构分类监管信息。各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按《分类监管信息因子代码表――人寿保险公司》要求报送法人机构分类监管信息。保监会还披露了《分类监管信息因子代码表》和《分类监管信息因子口径》附件。
保监会表示,各公司填报因子值后,可提供相关说明,也可同时上传附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对选择填报“否”和“不适用”的因子必须提供说明;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必须加以文字说明和填报“不适用”的因子,应提供说明。
据悉,保险集团公司负责其所辖子公司的分类监管信息报送工作。不归属保险集团公司的保险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由法人机构负责报送分类监管信息。(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