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 年12月16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和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注: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是住友商事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自2008年11月18日到 2008 年12月15日收盘,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3,99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952%,2008年12月16日,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238%,截至2008年12月16日收盘,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共出售本公司股份4,99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19%,其中3,500,000股属于大宗交易;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6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14%。截至2008年12月15日收盘,两者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4,05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97%。截至2008年12月16日收盘,两者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5,05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204%。
本次出售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尚持有本公司股份39,245,661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9.344%, 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14,045,661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344%;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9,198,279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190%, 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9,198,279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190%。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