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2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2008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11月19日向本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针对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管理人员经过认真分析和自查,提出系列整改方案并出具整改报告。(内容详见2008年12月18日公司临2008-4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同意董晶女士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时决定聘任申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申萍,女,1977年10月生,本科学历。2000 年11月参加工作,2006年10月起在公司证券部任职。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拟从事机电产品及纺织品的贸易业务,具体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全权委托董事会进行办理。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49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现场检查
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11月19日向本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将整改通知下发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针对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管理人员经过认真分析和自查,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公司治理问题
(一)目前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三个专业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但是没有设立提名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三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要担任主任委员,但是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将于三个月内提议设立提名委员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基于本年内有一独立董事任职期满、预将改选独立董事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增加独立董事比例事宜一并解决,所以至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独立董事没有达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比例。公司董事会将于三个月内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改选专业委员会,在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三个委员会中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会议实际表决方式和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不符,章程第120条中规定的是投票表决,但实际执行的是举手表决。
(三)《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监事会每年召开的两次例行会议,应当在开会前10日通知董事和监事,但是公司执行过程中全部按照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执行,通知时间不够10天。
(四)个别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召开时间与实际召开时间不符。
(五)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对每个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明确赞成、反对、弃权各几票,但公司几乎所有的董事会会议都没有这样进行记录。
(六)个别监事会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记录中记载的情况与监事会决议中记载的不符。
(七)工作人员失误的问题:会议通知时间与召开时间为一天;会议通知的议题写的不全等;会议通知中书写的届次与召开的实际届次不符等问题。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二)至(七)问题都反映了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时限、召开形式、表决方式和记录等方面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今后公司将进一步规范管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通知、召开和表决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工作严谨性,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八)公司对金融工具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金融工具买卖的决策、分类等有关程序。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将在近期建立对金融工具的管理制度。
(九)请你公司对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的决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你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订。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我公司将于三个月内对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的决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订,并及时上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司存在跨年度暂估生产成本及大量预付账款退回等现象;公司2007年个别账务处理不能将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反应出来,公司采用现金进行的收付情况较多,且金额较大。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由于试验机非标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为了进销项发票相差时间不致过大,公司采取了暂估生产成本的方式,即在项目完成后、供销双方开票、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采取了集中采购、个别支付等手段。公司今后将注意在经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项目过程中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人员重点关注和监督项目各个环节的计划与实施,加快项目结算速度,缩短项目周期。公司要在采购环节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关键环节的控制,实现预算管理;加强预付账款审批和支付流程的管理,严格准确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核算规定。
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此次现场检查对本公司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治理,以保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50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8日,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五届十五次监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