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中农 股票代码:60031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南京市珠江路4号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2008年12月16日
董事会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三、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四、在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时,交易对方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交易的履行亦不违反交易对方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交易是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七、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1、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12层
电话:010-83607371
联系人: 宋晓琪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电话:010-66297275
传真:010-66297299
联系人:周天伟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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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出售的资产在2007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68.74%,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第(二)项款“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规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能实施,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核风险。
重大资产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存在重大的经营风险,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将降低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风险、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利于减小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经营业务将主要为农资贸易业务,尽管公司的持续经营风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但如果公司不能尽快解决影响该业务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或引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新业务、新资产,公司未来仍存在一定的持续经营风险。
第二节 交易概述
一、绪言
2008年11月24日,中农资源与江苏农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08年12月15日,中农资源与江苏农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根据以上协议的约定,以2008年6月30日为交易基准日,本公司拟向江苏农垦出售本公司所持有大华种业94.8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大华种业的股权,大华种业成为江苏农垦的全资子公司。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2008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大华种业经营面临的政策、环境变化
1、《种子法》的实施改变了竞争格局
长期以来,大华种业一直以经营常规作物种子为主,在江苏种子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及2004年对该法的修订,打破了国有种子经营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垄断种子市场的格局,降低了行业准入条件,使我国种子产业从计划经济全面步入市场经济。自该法实施以来江苏省新成立的种子公司近300家,种子经营公司增长了近三倍,且大部分以生产常规作物种子为主。行业经营单位的骤增,改变了原有市场竞争格局,大华种业原有市场空间逐步缩小、大华种业的效益逐年下降。
2、无法获得农业政策支持的影响
农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受政策性支持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农政策的不断深化,国家及地方政府每年针对农业企业的农业补贴也不断增加。但大华种业作为中农资源的控股子公司,没有从中央财政获得任何补贴,也因为隶属关系而无法从江苏省争取到地方性农业补贴。政策支持的不足,导致大华种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同时,江苏省推行的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限制了大华种业的业务。自2004年开始,江苏省推行良种补贴政策,补贴区域的农户种植政府统一采购的种子每亩可以得到8元至10元的补贴,到2009年江苏省所有水稻面积均将实行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15元。以上享受补贴的种子品种由当地政府农业部门推介,推介外的品种不享受补贴,由于这些推介品种大多数是地方品种,大华种业的产品不在采购之列,大华品牌在农户中的良好声誉在良种补贴市场上失去了影响力,公司经营环境和市场逐步恶化。
(二)江苏农垦发展种子产业要求的迫切性
大华种业的种子主要来源于江苏农垦所属农场,与大华种业保持多年合作关系的江苏农垦所属的十四个农场占耕地面积32万亩,是大华种业种子原粮的主要来源。自2005年到2007年,大华种业从这十四个农场繁育收购种子约占大华种业近三年种子原粮收购总量的90%,大华种业的生存依赖于江苏农垦的合作关系。
种子产业作为江苏农垦的重要产业环节,对整个集团的业务发展具有带动作用。但近年来,大华种业受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萎缩、亏损严重、缺乏竞争能力,已经影响到江苏农垦的整体产业发展。2008年8月26日,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集团公司关于加快种子产业发展的意见》(苏垦集农【2008】201号),提出了“通过收购大华种业股权或重建江苏农垦种业的方式解决目前种子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如果在2008年底不能实现大华种业的股权收购,拟注册成立新的江苏农垦种业集团。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对垦区的种业布局和规划进行重新指定,高起点建设”的意见。2008年9月1日,中农资源收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敦请转让江苏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问题的函》(苏垦集办函【2008】19号)称:“随着我司所属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的推进,目前大华公司的体制已严重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如果你司未能于9月底前启动转让大华公司的相关程序,我司将研究调整种业产业的发展战略,届时我司的各个农场将不能保证与大华公司维持种子生产基地的合作关系”。
(三)大华种业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股权资产可能发生重大损失
根据江苏农垦种子产业发展意见及对公司出具的敦请函,江苏农垦对收购大华种业股权已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时间要求。若无法实现收购大华种业的股权,江苏农垦则将通过自建的方式组建种子繁育及经营体系。如果江苏农垦自建种子繁育及经营体系,与大华种业保持合作关系的江苏农垦所属的生产基地将首先用于为江苏农垦自建的种业公司繁育种子,大华种业将失去经营、生存的基础,大华种业现已亏损、萎缩的经营状况将进一步恶化,可能失去持续经营的能力。这对于持有大华种业94.87%股权的上市公司而言,将面临股权资产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将迅速恶化,全体股东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将大华种业股权出售给江苏农垦,公司可以实现不良资产的及时变现,江苏农垦可以借助自身在行业、资源、管理体制方面的优势,逐步解决很多在中农资源无法解决的问题,重新使大华种业实现健康发展,对双方而言实现双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规避大华种业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
作为公司两大支柱业务之一,大华种业的经营状况对公司的整体资产、盈利状况具有重要影响。鉴于本次交易背景中列举的事实情况,大华种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已经很大,大华种业2007年度亏损1,674万元、2008年上半年仍然亏损639.87万元,在可预见的未来大华种业将持续亏损且公司没有能力改变这种现状。
如不实施本次股权资产出售,江苏农垦将停止与大华种业的合作,大华种业的经营基础将逐步丧失、经营风险将进一步放大,并存在重大损失的可能。而公司转让所持大华种业股权,将能够消除大华种业目前已经存在的、及未来可能进一步放大的经营风险。
(二)降低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逐步恶化的风险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将相对盈利能力差、发展潜力小、经营风险大的资产变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可能出现的资产质量恶化及经营状况恶化的风险,保证公司未来经营的稳定性和资产质量的良好,有利于保护中农资源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选择和可能。
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2007年3月2日,江苏农垦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的议案;
2008年9月4日,本公司开始就大华种业股权转让事宜与江苏农垦接洽;
2008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江苏农垦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2008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江苏农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江苏农垦签署《债务清偿协议书》;
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2008年11月26日,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08】第1186号审计报告,对大华种业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08年4月1日,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08】第1007—2号审计报告,对大华种业2007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保留审计意见(上述2007年度财务报告所含财务报表为比较财务报表,包含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数据)。
2008年12月12日,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长评字【2008】第8251号评估报告;
2008年12月15日,本公司与江苏农垦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2008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交易对方名称
本次交易对方为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六、交易标的名称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农资源持有的大华公司94.87%的股权。
七、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经本公司与江苏农垦协商一致,本次拟转让股权的价格,根据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交易双方共同确认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价值确定。2008年12月12日根据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长评字【2008】第8251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中农资源持有的大华种业94.87%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3,009.96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13,009.96万元,评估值为9,390.71万元,评估减值3,619.25万元,增值率为-27.82%。因此,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9,390.71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本公司所持大华种业94.87%股权账面价值13,009.96万元为本公司初始投资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等相关规定,因大华种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按成本法核算对大华种业的股权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再按权益法进行调整。根据大华种业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08年6月30日,大华种业累计亏损3,223.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829.14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781.11万元。按中农资源对大华种业的持股比例94.87%计算,中农资源持有大华种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279.34万元。依此计算本次拟转让股权评估值增值111.37万元,增值率1.20%。
八、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为公司所持大华种业94.87%的股权。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审字【2008】第1007—2号审计报告,大华种业2007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36,065.52万元;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审字【2008】第1007号审计报告,同期中农资源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52,468.95万元,大华种业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68.74%。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之第(二)项“出售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大华种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胡兆辉现任江苏农垦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之第(五)项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的规定审慎认定江苏农垦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一)本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章恒埃、刘明勇董事委托毕文军董事,张秋董事委托包峰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及《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2008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章恒埃委托毕文军董事出席会议。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3、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情况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执行。本次资产出售议案的董事会的表决程序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亦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公司将采用有利于扩大股东参与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交易对方董事会表决情况
2007年3月2日,江苏农垦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宣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收购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报告》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 1/2 ,议案通过。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中文名称: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ONGKEN AGRICULTRAL RESOURCE DEVELOPMENT CO.,LTD.
股票简称: ST中农
股票代码: 600313
设立日期: 1999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 30,4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联系电话: 010-83607371
传 真: 010-83607370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12层
邮政编码: 100037
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001032163
税务登记证号: 11010671092501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定型包装食品、粮食、蔬菜的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5月31日)。
一般经营项目:油料作物、花卉、剑麻的种植、加工、销售;粮食种植;水产品养殖;农业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种子加工设备、检验仪器的销售、安装;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针纺织品及服装、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焦炭、橡胶及制品、化工产品、化工轻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木材、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美术品、土畜产品、百货、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胶合板的销售;蔬菜、水果的种植、加工;粮食、水产品加工;进出口业务;货物仓储服务;对农业、食品业的投资、管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对住宿、餐饮、文化娱乐项目的投资管理。
(二)设立及股改情况
本公司经农业部农财函【1999】76号文和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698号文批准,由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果与蔬菜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开发区兴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9年8月13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103216。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78号文核准,2000年12月22日本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5,220万股。
2007年12月,本公司开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20日流通股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流通股每10股获得6.5股的转增股份,共转增股份5,200万股,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5,220万股增至30,420万股。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控股权变动
本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二)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企业,目前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两方面: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以小麦、水稻、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棉花、油菜、大豆、蔬菜、花卉为主的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生产与经营。近年来受公司历史问题的累积、经营政策及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趋于恶化。
(一)农资贸易业务
本公司的农资贸易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华垦公司享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口、出口和国内销售并举。华垦公司于2000年获得化肥进口经营权,并于2004年获得化肥国内经营权,系国家赋予化肥进口和国内经营权的四大化肥经营经销商之一。华垦公司在海外与多家知名化肥跨国公司建立了牢固的业务合作关系,为获取国际优质化肥货源提供了保障,在国内建立了种子和化肥的生产和营销网络体系,同时拥有稳定的国内经销商和客户群体。公司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在全国主要农业省份成立了40家基层化肥营销网点,化肥分销比重占公司销售总额40%以上。
(二)种子业务
本公司的种子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大华种业集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经营的品种包括自育品种、代繁品种和非保护品种。在《种子法》颁布、《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和良种补贴政策的相继出台之后,种子企业的经营环境不断变化,短短几年时间,市场经历了由垄断走向自由竞争,又从自由竞争走向新的垄断的历程。在这不断变化的环境之中,大华种业虽然每年都对经营策略进行了调整,但由于新品种引进机制缺失,经营的大多是非保护品种和代繁品种,利润低,效益差。大华公司2005年和2006年都是微利,2007年出现了1,674万元的较大亏损。
在生产方面,大华种业采取每年与江苏农垦所属农场(生产基地)或江苏农垦所属农场的农户签署《预约种子收购协议》方式进行合作,上述农户通过租用江苏农垦所属农场的土地进行种子生产。与大华种业合作的17个种子生产基地中有14个为江苏农垦所属,是大华种业的种子原粮的主要来源,从2005年到2007年大华种业从这14个农场繁育收购种子382,659.14吨,约占大华公司近三年种子原粮收购总量的90%,大华种业的业务基本依赖于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
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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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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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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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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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表中数据来源于中农资源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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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根据《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十九条对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以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垦集团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91%股份、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华信托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36%股份,上市公司现有两大股东均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平
注册资本:49,807.7万元
成立日期:1980年3月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组织农垦系统企业的生产;农垦企事业单位所需商品的计划内供应和计划外销售;农垦系统及联营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等;一般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代销;农用生产资料、普通机械、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橡胶及制品、日用百货、玻璃及制品、陶瓷制品、塑料及制品、工艺品、针纺织品及服装、皮革及制品、家具玩具、文体用品、钟表的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产品、草产品的种植;水产品、畜禽的养殖。
2、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等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按相关行政许可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1、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第一大股东是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010万股,占总股本的32.91%。其前身是中国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与国家农垦部政企合一),1986年政企分开后归农业部管理,1994年以其为核心企业成立了中垦集团,1998年底与农业部脱钩后划归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直接管理,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目前由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对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实施托管。托管后,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继续作为中央企业保留法人资格,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资产、财务关系不变。
2、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名称: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大股东是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7,105万股,占总股本的23.36%。2006年11月,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其所持公司股份系受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以信托方式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再生;注册资本:8,0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广明;注册资本:78,000万元;成立日期:1992年12月04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安排国有资金投入;委派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国有资产经营开发;组织收缴国有资产应取得的收益;收缴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撤消、破产企业资产收入;资产评估、咨询;闲置国有资产调剂;金融投资;建立国有资产发展基金;对国有企业贷款担保;房地产信息咨询。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节 交易对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江苏农垦概况
公司名称: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南京市珠江路4号
主要办公地点: 南京市珠江路4号
法定代表人: 宣荣
注册资本: 88,476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000000010506
税务登记证号: 320002608951816
组织机构代码: 13479542-7
成立日期: 1997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集农业、工业、商贸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现有40多个直属单位及控、参股企业,其中国有农场18个,分布在江苏省的14个市、县(区),垦区拥有土地12.91万公顷,其中耕地7.52万公顷,水面面积2.5万公顷。直属工商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省的南京、镇江、南通、盐城、淮安、连云港等城市。截至2008年9月,集团公司总资产65.97亿元,员工7万人。
(二)江苏农垦历史沿革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1979年11月22日,经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农垦局《关于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苏革发【1979】170号)批准,同意成立“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996年11月6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省政府关于省农垦总公司改制为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1996】103号)批准,同意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改制为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2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苏国资复【2007】43号)批准,同意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81,800万元增加到88,476万元。
二、相关产权控制关系
江苏农垦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江苏农垦的唯一股东,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对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
三、近三年主营业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江苏农垦近三年主营业务概况
江苏农垦初步建成了规模生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和各类良种的农产品基地,形成了医药、机械、农产品加工、汽贸、投资、商贸等多业并举的核心业务。2007年,江苏农垦在江苏省营业收入 “百强”企业(集团)中名列第59位,并被评为2007年江苏名牌产品企业。2008年1~9月,江苏农垦实现营业收入43.06亿元、净利润3.59亿元(未经审计)。
(二)江苏农垦主要财务指标
江苏农垦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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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分别引自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N【2006】A1019、苏公N【2007】A1038、苏公N【2008】A1032号审计报告。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N【2008】A1032号审计报告,江苏农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江苏农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下转C5版)
本报告书摘要/摘要 | 指 |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农资源/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农垦/受让方/交易对方 | 指 |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大华种业/大华公司 | 指 |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农资源控股子公司 |
华垦公司 | 指 | 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农资源控股子公司 |
中垦集团 | 指 |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农资源第一大股东 |
嘉华公司 | 指 | 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 |
标的资产/转让标的/拟转让股权 | 指 |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94.87%股权 |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 指 |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94.87%股权 |
《协议》 | 指 | 《股权转让协议书》 |
《清偿协议》 | 指 | 《债务清偿协议书》 |
《补充协议》 | 指 | 《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 |
恒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评估机构/长城评估 | 指 | 北京市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08】53号) |
《格式准则第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3号)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种子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
《品种保护条例》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发布)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指标名称 | 2008/09/30 | 2007/12/31 | 2006/12/31 | 2005/12/31 |
流动资产合计 | 65,825.46 | 58,381.74 | 62,165.23 | 66,035.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908.18 | 12,245.33 | 12,815.87 | 13,155.63 |
其中:固定资产 | 8,510.53 | 8,912.92 | 9,674.82 | 10,146.67 |
无形资产 | 195.69 | 199,33 | 1,875.74 | 1,920.56 |
资产总计 | 77,733.65 | 70,627.07 | 74,981.09 | 79,191.62 |
流动负债合计 | 28,355.37 | 20,316.67 | 18,355.10 | 26,381.45 |
负债合计 | 30,455.37 | 22,416.67 | 20,373. 08 | 26,381.45 |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 46,746.43 | 47,629.60 | 53,677.14 | 52,259.81 |
指标名称 | 2008 年1-9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营业收入 | 27,046.28 | 52,468.95 | 90,170.69 | 132,108.71 |
营业毛利 | 2,876.95 | 5,628.36 | 6,041.94 | 5,433.40 |
营业利润 | -711.95 | -5,495.40 | 1,320.66 | -3,677.78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4.71 | -199.87 | 135.06 | 1,114.95 |
利润总额 | -826.66 | -5,695.27 | 1,455.72 | -2,562.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73.17 | -5,422.53 | 1,466.45 | -1,110. 41 |
指标名称 | 2008年1-9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1.93 | 5,961.19 | 1,381.06 | -3,131.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96 | 149.56 | -572.40 | -208.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8 | -1,025.82 | -3,462.26 | -728.8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48.86 | 5,079.25 | -2,653.48 | -4,069.24 |
指标名称 | 2008年1-9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18 | 0.06 | -0.07 |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 -1.87 | -11.38 | 2.73 | -3.88 |
销售毛利率(%) | 10.64 | 10.73 | 6.70 | 4.11 |
流动比率(倍) | 2.32 | 2.87 | 3.39 | 2.50 |
速动比率(倍) | 1.66 | 2.32 | 2.53 | 2.05 |
资产负债率(%) | 39.18 | 31.74 | 27.17 | 33.31 |
主要财务指标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2005年12月31日 |
总资产(万元) | 574,709.66 | 351,327.04 | 279,944.59 |
净资产(万元) | 165,853.04 | 82,519.93 | 43,261.84 |
资产负债率(%) | 71.14 | 76.51 | 84.55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28,444.73 | 314,603.61 | 185,814.27 |
利润总额(万元) | 39,106.22 | 13,496.89 | 15,408.99 |
净利润(万元) | 30,270.42 | 8,722.76 | 9,609.61 |
净资产收益率(%) | 18.25 | 8.96 | 22.21 |
项目 | 2007年12月31日 | 2007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367,626.65 | 197,575.85 |
非流动资产 | 207,083.01 | 153,751.19 |
资产总计: | 574,709.66 | 351,327.04 |
流动负债: | 345,961.66 | 229,516.32 |
非流动负债: | 62,894.96 | 39,290.79 |
负债合计: | 408,856.62 | 268,807.11 |
少数股东权益: | 52,439.97 | 10,990.80 |
所有者权益: | 165,853.04 | 82,519.93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4,709.66 | 351,32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