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日前,山东海龙第三大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托计划贷款1.2亿元,不料却遭遇了质押物——山东海龙股票价值连续“缩水”的尴尬。
知情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上海东银委托中信信托发起设立信托贷款计划,该公司以所持山东海龙股票提供质押担保。但由于山东海龙股价连续下滑,上海东银不得不两次增加抵押物,并提前归还10%的贷款。
2008年8月5日,中信信托发起设立“上海东银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期限1年,信托资金募集规模为1.2亿元。
信托计划成立当日,中信信托向上海东银(借款人)发放贷款1.2亿元,借款人以其持有的5600万股山东海龙提供质押担保,并约定全部已发生借款本金对应质押股票按某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市值质押折扣率升至70%以上(即山东海龙当日收盘价下跌至3.06元或以下)时,借款人须以现金差额补足或增加质押物,否则中信信托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处置质押物。
8月5日,山东海龙大跌6.87%,收盘于4.88元。之后,该股便一路下滑,11月4日曾下探2.02元。昨日,山东海龙报收于3.09元。
“由于市场大幅波动,山东海龙的股价也随之缩水,中信信托曾两次要求借款人增加质押物。”知情人士透露说。
据悉,第一次,中信信托要求上海东银增加质押山东海龙股票1000万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于9月12日办理完毕,质押股票总数量变为6600万股。第二次,中信信托要求借款人增加质押其所持有的“上海东银资金运用-山东中银信项目”项下50%的信托受益权(对应信托本金为6000万元),新质押物作价3000万元,与质押股票共同为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相关质押登记手续于10月22日办理完毕。
然而,即使这样,也未能打消贷款人对于大幅波动的股市的顾虑。上述知情人士说,为了进一步防范风险,11月25日,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召开,要求上海东银提前归还10%的贷款本金(1200万元)及此部分本金截至还款日已产生的部分利息,质押物不变。
实际上,上海东银早在信托计划设立之前便筹划此事。3月4日,山东海龙披露,上海东银为向中信信托借款,质押了公司限售流通股2800万股, 冻结期限自2008年2月27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根据2007年山东海龙每10股送3股转增7股的分红方案,上述质押股份变成5600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东银虽披露了上述5600万股股票质押,但并未披露后续增加的1000万股股票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