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上周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拟用财政部下拨的3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购买定向增发股票的形式向公司注资。
财政注资骨干航空公司,体现了中央救经济保增长的决心,但东方航空采用向大股东定向增发普通股作为注资形式却值得商榷。囿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的增发价不能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众所周知,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往往不能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价值,所以与二级市场价挂钩的增发价同样也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东方航空拟定的增发价3.60元竟然是其净资产的33倍多,即使再怎么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这个增发价显然是高了。此次注资用的是财政部的拨款,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在高增发价下,如何在达到注资目的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更令人关切。要解决好这个问题,笔者的看法是,应以增发优先股代替增发普通股。
优先股是区别于普通股的一种股票类型,其主要特征有:享受固定收益、优先获得分配、优先获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清偿、无表决权。
优先股首先是一种股票,发行优先股和普通股一样可以提高所有者权益在总资产中的比重,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于此次是高增发价发行,对于提高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极大的帮助。
优先股代替普通股,在增发价合规的情况下,只要根据投资总额规定相应合理的股息率,就可以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当然,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前几年的股息可以低于银行同期同额存款利息。
因为要定期支付优先股股息,而且只有公司净资产收益高于优先股股息才能增加普通股的回报,所以发行优先股可以促使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使其尽快走出困境。东方航空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差强人意,注资的目的不仅仅是降低负债率让公司喘口气,更要紧的是尽快恢复其造血功能。要达到上述目的,增发优先股的作用显然要大于增发普通股。
由于优先股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注资购买优先股可以避免作为裁判员的财政部以运动员的身份参加市场竞争。在市场经济中,避免公权介入竞争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国7000亿美元的救援中,政府尽量采取购买优先股的方式,就是基于这种考虑。
优先股的投资回收,一般用公司在一定期限后以平价或溢价赎回的方式来实现。这种回收方式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增发价将来可能低于二级市场价所带来的资金安全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不用像普通股一样在二级市场上直接套现,也避免了解禁后抛售给公司股价带来的大幅震荡。在目前闻“限售股解禁”色变的市场氛围中,发行优先股更能坚定投资者长期持股的信心。
财政注资东方航空是一件好事,而好事要办好,就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尤其是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回报。发行优先股显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