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08-025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书面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2月1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08]314号),认定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公司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