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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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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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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5版:信息披露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2007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08年付息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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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08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08-04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2008年12月1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2号《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600万股。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参阅本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和2008年7月14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     公告编号:临2008-04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7日解除了以持有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及无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莱支行贷款的质押手续,该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另外,2008年12月17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及无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莱支行贷款11,000万元,双方就此事项签署了《质押合同》,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