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08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08-临02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通知,浙江国贸近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至此,浙江国贸自2008年10月29日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起已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0,110,018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10月29日浙江国贸首次增持前,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4,623,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4%。2008年10月29日至12月19日,浙江国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0,110,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08年12月19日,浙江国贸持有本公司股份234,733,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4%。浙江国贸此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浙江国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