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2008年12月2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
(三)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西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盛军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股份140,94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3,400,000股的53.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继续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股份总数 (股) | 同 意 (股) | 同意 比例 | 反 对 (股) | 反对 比例 | 弃 权 (股) | 弃权 比例 |
140,941,900 | 140,941,900 | 100% | 0 | 0% | 0 | 0% |
2、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股份总数 (股) | 同 意 (股) | 同意 比例 | 反 对 (股) | 反对 比例 | 弃 权 (股) | 弃权 比例 |
140,941,900 | 140,941,900 | 100% | 0 | 0% | 0 | 0% |
3、审议《关于撤消<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废纸浆项目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股份总数 (股) | 同 意 (股) | 同意 比例 | 反 对 (股) | 反对 比例 | 弃 权 (股) | 弃权 比例 |
140,941,900 | 140,941,900 | 100% | 0 | 0% | 0 | 0% |
4、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股份总数 (股) | 同 意 (股) | 同意 比例 | 反 对 (股) | 反对 比例 | 弃 权 (股) | 弃权 比例 |
749,600 | 749,600 | 100% | 0 | 0% | 0 | 0% |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代表股份数为140,192,300股。
5、审议《关于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股份总数 (股) | 同 意 (股) | 同意 比例 | 反 对 (股) | 反对 比例 | 弃 权 (股) | 弃权 比例 |
140,941,900 | 140,941,900 | 100% | 0 | 0% | 0 | 0% |
6、审议《关于增补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股份总数 (股) | 同 意 (股) | 同意 比例 | 反 对 (股) | 反对 比例 | 弃 权 (股) | 弃权 比例 |
140,941,900 | 140,941,900 | 100% | 0 | 0% | 0 | 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