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2008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5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2911号],法院已对上海通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现公告如下:
2007年3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100%股权以32,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通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见公司2007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后上海通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原一分公司承租人未清退等理由要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940,000元(见公司2008年7月18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原告进行反诉,现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2,322.6元,对公司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4485元及反诉案件受理费15400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