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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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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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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7版:信息披露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关于嘉实海外基金2008年圣诞节期间
    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航天科技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的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确权机构的公告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公司名称及业务范围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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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2008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8-089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6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 95.59%,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非流通股东尚未提出明确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