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2、经书面征询,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12月17日、12月18日、1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董事会经与本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说明如下:截止目前,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尚未发现公共传媒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未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九日